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研究基地
中国旅游报:长城景区游客被撞致死 事件应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

    近期一些旅游景区旅游安全事件频发,旅游景区、旅游经营者应依照旅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更加重视旅游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王天星
 
    4月8日,北京慕田峪长城景区发生一起加拿大籍女游客(以下简称外籍女游客)意外撞倒中国老年(73岁)游客,致使该游客头部撞击城墙当场身亡的安全事件。该事件不仅成为近日国内媒体和公众热议的话题,也引起了加拿大民众的关注。据报道,北京市怀柔区法院日前宣布,该院已经受理老人家属起诉加拿大籍女子民事赔偿案。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笔者对此事的处理提出以下看法。
 
    首先,应确定游客在景区被撞致死事件的性质。游客在旅游景区正常游览时被奔跑的外籍女游客撞倒致死,一种可能是过失犯罪,属于刑事案件,另一种可能是民事侵权行为,属于民事案件。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界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属于事发地怀柔公安分局的职责。从怀柔公安机关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警方认定该起安全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对于警方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死者家属如果不服,可以向怀柔区警方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其次,应界定游客在景区被撞致死事件的各方责任。从目前的情况看,死者家属只是对警方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表示异议,尚未依法提出刑事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警方最终依法认定该安全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那么,该事件就应转为民事侵权事件。对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长城景区奔跑撞倒老人致死的外籍女游客,应承担主要、直接的责任;慕田峪长城作为景区,接待老年旅游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据此,慕田峪长城景区在景区入口处应以明示方式对老年游客的安全注意事项给予特别提示,在危险地段附近应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应有工作人员对老年游客进行必要的引导、搀扶。如果慕田峪长城景区在此方面没有履行旅游法设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当依据旅游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老年游客在景区遇难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对于遇难老年游客,其在游览过程中也应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遇难老年游客在游览长城时存在未遵守安全警示规定的情形,则说明遇难老年游客自己也有过错。
 
    最后,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如果遇难游客家属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有权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对于社会各界关心的加拿大籍女游客的责任承担与执行问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执行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中国的司法机关与境外司法机关之间有着较为通畅、成熟的沟通与协作机制。笔者认为,社会各界应该对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愿与能力给予充分的信任。
 
    需要强调的是,鉴于近期一些旅游景区发生的旅游安全事件,旅游景区、旅游经营者应依照旅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更加重视旅游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安全。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旅游报